世界短讯!违规加价代收水电费,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被罚没款超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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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代收特种行业用水价格高于政府规定水费收取标准、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近日,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被罚没款37.67599万元。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结果表明,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文昌市清澜港)在经营场所商务办公室张贴《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清澜口岸收费目录》,公示船舶供水18元/吨,船舶用岸电5元/度,冰柜用电4元/度,加水服务费1次100元。
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代收用水为特种行业用水,政府规定特种行业用水收取标准为5.92元/吨(基本水费4.5元/吨+污水处理费1.4元/吨+水资源费上调0.02元/吨)。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按照单价18元/吨对外转供水1.4579万吨,水费累计多收17.611432万元。
此外,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代收口岸用电为工商业用电,对外加价转供电费单价5元/度。2020年4月,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向供电所代交电费1.1860元/度,对外加价转供电费49度,累计多收186.88元;2020年6月,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向供电所代交电费1.1160元/度,对外加价转供电费90度,累计多收349.56元;2020年7月,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向供电所代交电费1.0289元/度,对外加价转供电费1200度,累计多收4765.32元;2021年1月,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向供电所代交电费1.2609元/度,对外加价转供电费158度,累计多收590.77元;2021年5月,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向供电所代交电费1.0788元/度,对外加价转供电费47度,累计多收184.29元;2021年6月,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向供电所代交电费1.0879元/度,对外加价转供电费600度,累计多收2347.26元;2021年9月,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向供电所代交电费1.1571元/度,对外加价转供电费180度,累计多收691.72元;2021年11月,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向供电所代交电费1.4692元/度,对外加价转供电费12度,累计多收42.36元;2022年4月,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向供电所代交电费1.0823元/度,对外加价转供电费400度,累计多收1567.08元;2022年5月,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向供电所代交电费1.530元/度,对外加价转供电费400度,累计多收1388元;2022年6月,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向供电所代交电费1.6870元/度,对外加价转供电费46度,累计多收152.398元。经测算,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对外加价转供电费累计多收1.226563万元。
据悉,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代收特种行业用水价格高于政府规定水费收取标准的行为,构成了不执行政府定价行为,多收水费17.611432万元属于违法所得。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对外转供电过程中加价收取1.226563万元的行为,构成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违法行为,加价多收电费1.226563万元属于违法收取费用。9月5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文昌港湾港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没款37.67599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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