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息:因生产不合格黑芝麻酱,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被检查

来源:海拔新闻 2022-08-26 18:54:59


【资料图】

8月2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225瓶不合格黑芝麻酱,销往海口市15家超市。

据悉,今年6月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的检验报告显示,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酱(生产日期:2022-01-10,规格:238克/瓶)经抽样检验,酸值(以KOH计)(以脂肪计)项目实测值为3.3mg/g,标准指标为≤3.0mg/g。酸值项目不符合LS/T3220-2017《芝麻酱》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酸价可用于评价食品酸败的程度。食品酸败可产生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19300—2014)中规定,坚果与籽类中酸价限量值不得超过3mg/g;《芝麻酱》(LS/T3220-2017)中规定,芝麻酱中酸值限量值不得超过3mg/g。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月2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6月8日向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等,并对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存放有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及原料。

经查明,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产品225瓶,销往海口市15家超市,召回数量为189瓶,销售数量为36瓶。执法人员依法责令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的产品,该公司已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关键词: 执法人员 不得超过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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