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视讯!海南:严控煤炭消费增长 全省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8月2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海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11微克/立方米以下,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5%以上,全面消除省控地表水劣V类水体,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保持在99%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
(相关资料图)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资源利用效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居于世界领先水平,海南成为在国际上展示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靓丽名片。
官网截图
禁止新增煤电项目
《方案》提出,要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具体举措有: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发展,开展重点领域和行业试点。有效控制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
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严控煤炭消费增长,禁止新增煤电项目,支持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推动形成优先通过清洁低碳能源满足新增用能需求,并逐渐替代存量化石能源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十四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2%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
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推行“两高一低”项目动态清单管理,推进“两高一低”项目管理要求融入项目招商、审批环节,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按照规定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对不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的项目依法不予审批。
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加强臭氧污染防治。推动水泥、玻璃等产业转型升级。全省禁止新建燃煤锅炉,推动现有锅炉提标改造。开展涉气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到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达到0.13万吨和0.40万吨,实现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加强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深入开展清洁柴油车(机)行动,持续推进机动车结构优化,淘汰老旧车,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加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达标排放监管和执法力度。实施更加严格的车用汽油质量标准。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加快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多式联运。
推进恶臭异味和噪声污染治理。开展化工、制药、工业涂装、橡胶等行业恶臭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垃圾、污水处理各环节臭气异味控制。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重点加强群众关心的施工、工业、餐饮、娱乐、商业等噪声污染防治。到2024年,海口、三亚、儋州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到2025年,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2023年底前沿海市县基本建立“海上环卫”制度
《方案》提出,要深入打好“六水共治”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到2024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省控地表水及重点管控入海河流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
深入抓好城市黑臭水体和城镇内河(湖)治理。到2023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省治水攻坚工作要求;到2024年,全省重点治理的城镇内河(湖)水质达到“十四五”目标要求。
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到2025年,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100%,农村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升至85%以上。探索建立全链条饮用水水质监督和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海洋垃圾污染治理,2023年底前沿海市县基本建立“海上环卫”制度。
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方案》提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农村废弃物污染防治。到2025年,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全部消除。
强化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全面取缔土法槟榔加工。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各市县逐步实现辖区内农耕地区域高清视频监控全覆盖。
推进农村废弃物污染防治。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
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发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进养殖尾水节水减排。到2025年,全省化学农药、化肥单位面积施用量较2020年减少15%以上,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禁止“洋垃圾”入境
《方案》提出,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深化三亚“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健全“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形成以地级市为引领、区域协同共进的“无废岛”建设梯队。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的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落实电器电子、铅蓄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提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置能力。
推行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草、退塘还湖还湿工作。推进城市生态化改造,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2.1%,湿地保护率达到国家下达目标。
加强外来物种引入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体系建设。完善进口农业转基因物种及转基因育种生物安全监管。禁止“洋垃圾”入境。加强保税维修过程环境风险监管。
加强核电厂周边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
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机制,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提升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问题督察力度。
加强核电厂周边和典型电磁发射设施的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完善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探索开展海洋微塑料环境影响评估。制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流域环境应急联防联控机制。完成全省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加强“一废一库一品”环境安全监管力度。统筹全省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物资紧急调度能力。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