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快资讯丨海南印发再制造产业发展方案 到2025年产业规模将达到2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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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海南省“十四五”再制造产业培育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将充分利用海南自贸港政策优势,探索海南再制造产业突破点,积极培育再制造重点领域。到2025年,全省再制造及配套产业争取规模达到20亿元以上。
《工作方案》指出,我省将按照“3+2”模式培育和探索再制造重点领域,积极培育船舶(游艇)及海工装备、航空器材、电子信息设备等3个领域,探索汽车零部件、高端医疗器械2个领域,充分利用自由贸易港开展更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政策窗口期,积极创新再制造产业政策,引进和培育一批再制造优质企业,发展包含维保、改装、技术升级、系统集成、再制造产品研发生产等再制造产业形态,打造1-2个绿色化、智能化再制造产业园,到2025年,全省再制造及配套产业争取规模达到20亿元以上。
《工作方案》要求,要围绕五个重点领域,结合重点园区定位,选取1-2个园区,以“园中园”形式打造绿色化、智能化再制造产业园,统筹考虑环保、公共服务、共性配套设施等园区配套建设。对特殊业态的再制造业务考虑在产业聚集区布局。
同时,构建再制造产业发展政策体系。2024年底前,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可控的条件下,研究“一头在内、一头在外”和“两头在外”再制造发展模式的支撑政策。“两头在外”发展模式,探索进出口便利,争取允许5个重点领域相关产品及零部件旧件进口;“一头在内、一头在外”发展模式,对来料在外,市场在内的,以企业试点方式争取突破旧件进口限制,利用好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政策,生产高附加值的再制造产品,销往内地;对来料在内,市场在外的,利用自贸港出口便利和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利用内地旧件在海南加工再制造后,销往东南亚等地区。落实再制造产品认定制度,加强再制造产品认定和推广。鼓励再制造企业与原厂合作,防范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规范再制造产品生产销售,鼓励原厂支持再制造产品进入自身售后体系,探索“以旧换再”试点,推动再制造产业可持续循环发展。
还要探索逆向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完善有利于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电子产品等逆向回收物流体系,建设风险可控的专业化再制造旧件回收物流集散中心、交易平台,以专业化机构建设为依托,加强有效分类和回收管理,形成与再制造规模相匹配的旧件收集能力。探索以旧换再、融资租赁、以租代购等旧件回收模式,建立稳定的旧件回收物流体系。
建设再制造环保安全保障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再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物分类储存管理,提高后续废物再利用潜力,消除再制造产品的安全环保隐患。强化再制造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完善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质量安全防控能力,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再制造监管服务平台,开展全生命周期管理试点,实现闭环管理。
此外,还将打造再制造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根据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需求,针对生产、检测、认证、固废处置等各环节,推动建设一批再制造工程中心、检测中心、固废处理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第三方机构在海南成立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为再制造企业提供规范化、标准化技术支撑和风险防控等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风险成本,促进再制造产业健康发展。
《工作方案》还提出,要围绕5个重点领域,加强国内外再制造企业招商,积极发挥平台机构、优质企业作用,实施以商招商、精准招商,提高招商引资实效。积极开展上下游企业招商和资源配置,推动构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检测认证、产融合作等区域再制造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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