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视讯!省内外这些海运、船务、物流等企业被警告、罚款,具体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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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以来,省内外多家公司因船舶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油等违法行为,被海南海事部门警告、罚款,涉及拖轮、海运、船务、托管服务、物流等企业。
据商报记者统计,被处罚的企业分别是海南港航拖轮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润德海运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恒顺兴船务有限公司、日照闽泰船务有限公司、海南亿宁托管服务有限公司、唐山市久恒物流有限公司、海南安扬实业有限公司、洋浦鹏远船务有限公司、福建博运船务有限公司8家。被处罚具体情况为:
因船舶在出港前未将上一航次消耗的燃料种类和数量,主机、辅机和锅炉功率以及运行工况时间等信息按照规定报告海事管理机构,海南港航拖轮有限公司被警告。
因船舶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油,平潭综合实验区润德海运有限公司被罚款3.4万元,平潭综合实验区恒顺兴船务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日照闽泰船务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
因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自动识别、船舶航行数据记录、船舶远程识别与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船舶防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海南亿宁托管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
因固体散装货物的托运人、转运作业委托人未向承运人、海事管理机构提交货物相关信息,唐山市久恒物流有限公司被罚款0.9万元。
因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海南安扬实业有限公司被罚款0.5万元。
因船舶出港前未将船舶能耗相关信息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洋浦鹏远船务有限公司、福建博运船务有限公司被罚款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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