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一批次不合格香蕉销售至重庆,一人被罚款6000元

来源:海拔新闻 2022-06-11 05:47:13

6月1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向农户购进不合格香蕉未留存供货者信息,未能说明进货来源,并销售至重庆,日前,一人被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6000元。

据悉,今年3月8日,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对重庆吉之汇国际农贸物流城王兴明销售的香蕉(标称生产者:刘某珍)进行监督抽检。4月1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该香蕉的《检验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实测值为0.0998mg/kg,标准指标为≦0.05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随后,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刘某珍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调查结果显示,刘某珍于2022年2月27日向乐东利国镇周边的多个农户购进香蕉(粉蕉)20000斤,购进价格为2元/斤,并安排包装成2000件后按购进价格销售给重庆吉之汇国际农贸物流城王兴明(采购人:曾某义)。刘某珍销售上述不合格的香蕉前,送至香蕉样品至千家镇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查站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也取得产地证明,不知道所销售的香蕉为不合格产品。刘某珍向农户购进上述香蕉未留存供货者信息,未能说明进货来源。

记者注意到,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开展调查的同时要求刘某珍对上述不合格香蕉实施召回,由于购买者已销售完,未能召回。6月9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刘某珍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 乐东黎族自治县 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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