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海拔新闻 2022-06-06 10:10:40

近日,屯昌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屯昌县乌坡镇坡心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广焕等6人违规报销问题。2019年8月至9月,王广焕多次提议使用党建活动经费违规报销误餐补助,时任“两委”干部吴长辉、李昌富、秦传雄、李家梅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徐庆养均表示同意。之后,经吴长辉申报、徐庆养审核、王广焕审批,共违规报销4640元。王广焕、吴长辉、徐庆养等3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1月至12月,王广焕、吴长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庆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昌富、秦传雄、李家梅等3人被诫勉谈话。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屯城中队中队长、二级警长吉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吉华利用其担任夜查酒驾执法行动指挥的职务便利,在执法过程中接受他人请托,对涉嫌酒驾的人员予以放行,过后收受请托人所送礼品礼金共计4000元。2021年10月,吉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关键词: 严重警告 八项规定 执法行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