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流水294万!万宁警方抓获一名“两卡”犯罪嫌疑人员

来源:海拔新闻 2022-05-08 05:16:09

近日,万宁警方在工作中获得一条“断卡”线索,万宁市居民王某宁为非法谋取利益,收购买卖银行卡、手机卡,为诈骗分子充当“帮凶”。侦查分局(筹备组)民警经过缜密布控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宁,并立即对其展开抓捕行动。2022年5月6日16时许,民警在万城镇仁里社区A栋2单元1202号房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宁(男,28岁,万城镇仁里村人)抓获,并移交至反诈大队处理。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宁系“两卡”涉案人员,其曾多次从事收购买卖银行卡、手机卡非法盈利活动,为诈骗分子提供支付结算的诈骗工具,涉案流水高达294万元,同时其还涉嫌操作网络赌博“上下分”等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宁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几乎每一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背后,都有“黑电话卡”“黑银行卡”的身影。

1、国家对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惩戒措施极为严厉,对个人影响非常深远,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信用惩戒将给个人、家庭及工作带来极大影响,这将影响个人一生的征信,甚至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被惩戒人员5年内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被暂停,且银行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时,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同时人民银行将上述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社会公布。被惩戒后,个人征信就会有污点。

3、广大群众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要及时到银行、电信部门查询是否有本人名下自己不知道、不使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如发现被犯罪嫌疑人利用的情况,请及时注销并保留注销证据,以备相关办案部门查验,并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

关键词: 犯罪嫌疑人 违法犯罪 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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