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海口这6只电动“醉猫”酒后被查

来源:海拔新闻 2022-05-07 11:54:51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海口公安交警支队曝光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姓名:黄某斌

车牌:海口073598

身份证:4600281994****6410

违法路段:海秀路东北人

酒精检测值:34mg/100ml

姓名:周某娜

车牌:海口0094828

身份证:4690071995****724X

违法路段:海秀路东北人

酒精检测值:52mg/100ml

姓名:潘某轩

车牌:海口293123

身份证:4600221989****6214

违法路段:海秀路东北人

酒精检测值:90mg/100ml

姓名:符某飞

车牌:海口0022489

身份证:4600351991****0030

违法路段:海秀路东北人

酒精检测值:165mg/100ml

姓名:冯某鹏

车牌:海口0134033

身份证:4600021994****1813

违法路段:海秀路东北人

酒精检测值:30mg/100ml

姓名:王某能

车牌:海口559330

身份证:4690232003****761

违法路段:海秀路东北人

酒精检测值:27mg/100ml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道路交通 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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