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振德堂为康药品超市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徐明锋)4月29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经营、未建立真实完整购销记录、拒不按要求整改,近期,海口振德堂为康药品超市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4月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海口市秀英区秀英街道海玻路6号一楼商铺的海口振德堂为康药品超市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海口振德堂为康药品超市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的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为执业药师符某某,但其本人已于2021年11月10日离职,海口振德堂为康药品超市未按规定变更配备相应岗位人员。执法人员现场抽查药品和票据,未查到相关药品的购销记录。当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海口振德堂为康药品超市于2020年6月4日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符某某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并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符某某于2021年11月10日离职,不再担任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负责人于2021年12月13日变更为吴某某,吴某某未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至案发时,海口振德堂为康药品超市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执业药师。
2022年3月22日海口振德堂为康药品超市从海南润福康药业有限公司购进药品阿莫西林克拉维钾颗粒(生产企业: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规格:0.15625g,批号:2112075)共10盒,已销售7盒;精制银趐解毒片(标示生产企业: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包装规格:12片/板*2板/盒,批号:210802)共5盒、已销售2盒;复方氨酚烷胺胶囊(标示生产企业:江西铜锣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包装规格:8粒/板*2板/盒,批号:210311)共20盒、已销售16盒;红霉素软膏(标示生产企业: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规格:15g,批号:210921)共5支,已销售3支。2022年3月25日海南振德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配送药品“头孢拉定胶囊”(标示生产企业: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规格:0.25g,批号:06211202)5盒,已销售4盒。上述药品在计算机系统中未查到真实完整购销记录。
另外,海口振德堂为康药品超市曾因购销药品未建立相关购销记录,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2021年11月3日对海口振德堂为康药品超市作出责令整改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商报记者注意到,海口振德堂为康药品超市构成了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经营和未建立真实完整购销记录的违法行为。鉴于海口振德堂为康药品超市于2021年11月3日因购销药品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2022年4月7日检查发现海口振德堂为康药品超市购销药品还是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表明海口振德堂为康药品超市拒不按要求整改。4月2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海口振德堂为康药品超市作出对不按规定配备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执业药师岗位人员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购销药品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的行为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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