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发力纠治“四风”。近日,屯昌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原屯昌县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符永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符永思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现金、礼品,折合共计2.48万元。符永思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0月,符永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屯昌县妇幼保健院八级管理职员邱宏胜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旅游活动安排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时任屯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邱宏胜,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景区游玩,相关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节假日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折合共计0.5万元。邱宏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月,邱宏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屯昌县洪涛坡农场原党支部书记、场长邱日秀等6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至2021年,邱日秀擅自决定,并指示副场长符谷桃和出纳吴育贵通过虚列工作补助等名目违规套取公款用于发放重点节假日津补贴,其中邱日秀领取0.246万元,符谷桃领取0.23万元,吴育贵领取0.214万元,党支部原书记李仕养领取0.23万元,副场长曾德锦领取0.23万元,副场长吴育柳领取0.23万元。此外,上述6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2月,李仕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育柳、曾德锦受到政务记过处分。2022年3月,符谷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吴育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2年4月,邱日秀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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