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好处费”、接受宴请 澄迈4人被审查起诉
为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锲而不舍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近日,澄迈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行政执法大队原负责人、四级主任科员阮坤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9年11月,阮坤在对澄迈某石场执法检查过程中,违规接受宴请。阮坤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阮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岗原四级主任科员李伟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问题。2019年3月至12月,李伟在对澄迈县某石场执法检查工作过程中,多次违规接受宴请;2010年至2015年,李伟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2万元,中华牌香烟12条。李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1年10月,李伟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澄迈县教育局原电教站副站长黄华芳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下半年,时任澄迈县教科局电教站工作人员黄华芳,违规收受2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0.8万元。黄华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行为。2022年1月,黄华芳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澄迈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原工作人员林鸿恩收受“好处费”问题。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林鸿恩利用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工作便利,违规打印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非法收受“好处费”8万元。林鸿恩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1年12月,林鸿恩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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