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海口这4名电动“醉猫”被查

来源:海拔新闻 2022-04-26 12:50:33

4月2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被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姓名:丁某福

车牌:海口094643

身份证:4290061967****0358

违法路段:五东路海新桥

酒精检测值:110mg/100ml

姓名:夏某雄

车牌:无

身份证:5306211996****2614

违法路段:桂林洋大道路口

酒精检测值:22 mg/100ml

姓名:杨某军

车牌:无

身份证:5116211988****4632

违法路段:桂林洋大道路口

酒精检测值:150mg/100ml

姓名:李某治

车牌:无号牌

身份证:4600041982****3615

违法路段:龙泉镇龙泉大道

酒精检测值:110mg/100ml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公安交警 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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