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低保户提供司法救助 儋州检察院获“点赞”

来源:海拔新闻 2022-04-23 09:23:33

近日,儋州市检察院依法办结一起涉低保户道路交通事故被害人司法救助案,及时将28000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救助申请人陈某轩手中,受到陈某轩赠送感谢信致谢。

2019年9月13日,陈某梧在符某清(未成年人)交通肇事民事侵权一案中受伤,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陈某轩等7名陈某梧近亲属因此次事故所受各项损失共计1240867.55元,并判决先由某保险公司交付责任限额内赔偿,再由符某清父母等责任者赔付剩余损失。该判决已生效近一年,陈某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符某清父母等责任者未支付法院判决的剩余赔偿款,为此,陈某轩向儋州市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该院承办检察官经走访调查,了解到陈某轩家庭为海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民政部门认定其家庭年总收入为8400元。陈某轩及其妻子朱某英目前均已满61周岁,经医疗机构诊断确认,陈某轩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朱某英患有脑梗死的慢性病,两人均无劳动能力,且还需要抚养陈某梧去世后留下的4个未成年子女,老人治病、孙子孙女抚养等支出较大,生活面临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掌握情况后,儋州市检察院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将28000元司法救助金及时发放到陈某轩手中,有效缓解了陈某轩家庭因案件导致的生活困难。

关键词: 司法救助 中级人民法院 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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