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3年至2024年,全面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

来源:海拔新闻 2022-04-21 15:37:24

4月21日,海南省政府公开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提出2023年至2024年,全面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本次土壤普查经费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

普查对象为全省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

普查内容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其中,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

普查时间分为六个阶段:2022年3至4月,完成试点县(澄迈县)工作方案编制、技术规程制定、省级专家队伍的组建,开展动员培训和宣传,启动全省盐碱地普查工作。

2022年5至8月,完成澄迈县外业调查采集和内业检测化验工作。

2022年9至12月,完成试点任务,总结试点经验。重点完善普查技术路线、工作方法和健全工作机制,完成全省盐碱地普查工作和完成盐碱地普查工作报告。

2023年至2024年,全面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组织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初步建成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样品库和数据终端。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

2025年1月至6月,各市县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第三次土壤普查基本数据,报海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至12月,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样品库和数据终端,形成全省耕地质量报告和全省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关键词: 土壤普查 数据终端 未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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