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儋州2男子深夜尾随并“飞车”抢劫...

来源:椰网 2022-04-18 20:51:12

近日,儋州两男子驾驶摩托车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被儋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提起公诉被判刑。

2021年4月25日凌晨3时许,吴某某、彭某某经商量后,由彭某某驾驶摩托车搭载吴某某窜到儋州市那大镇城区伺机抢夺,在儋州市那大镇北吉二路路段处发现被害人周某某(未成年人)骑一辆电动车经过,手上拿着一部手机,两人便尾随周某某一段距离,彭某某驾车靠近周某某,吴某某伸手抢夺周某某手机,用力拉拽后,被害人驾驶的电动车摔车倒地,致周某某受伤,吴某某将周某某手中的手机抢走。得手后,彭某某驾车载吴某某逃离现场,破案后,被抢的手机已追回归还给被害人。

儋州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吴某某、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驾驶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吴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鉴于吴某某、彭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被抢手机已追回归还给被害人,遂向儋州市法院提出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彭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的量刑建议,儋州市法院经开庭审理,全部采纳市检察院的定罪意见和量刑建议。

关键词: 他人财物 有期徒刑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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