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条线索奖300元!白沙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线索进行有奖举报

来源:椰网 2022-04-12 13:29:49

4月1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白沙警方获悉,为有效预防疫情在白沙黎族自治县发生和传播,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建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通知要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理组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线索进行有奖举报。

一、群众举报对象

(一)宾馆、酒店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未查验入住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地点码并如实登记旅客信息的,擅自承办超过规定人数的婚宴、活动、会议的。

(二)居民小区未按规定对重点地区和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报备的。

(三)KTV、酒吧、棋牌室、网吧等密闭性活动场所在疫情防控重点期间要求暂停营业后仍擅自经营的。

(四)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及其他在管控范围内小区居民拒不配合管理,擅自外出、聚集的。

(五)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文体活动、婚丧嫁娶不遵守防疫规定规模过大的。

二、线索提供方式

采取电话实名举报方式。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名称)、地址等详细情况和有效信息。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受理举报的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有奖举报电话:27723496、110。

三、奖励标准

举报人反映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信息,给予奖励人民币300元,奖励在举报的10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

四、有关事项

(一)线索提供人反映的线索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恶意举报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接到举报后,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联合进行实地查证,经查证属实且属于本地未掌握、未采取防控措施的,可根据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四)同一线索,两人及两人以上提供有效线索的,只奖励首位线索提供者。

(五)线索涉及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提供信息线索是应尽的防疫义务,不纳入奖励范围。

(六)以属地管理为主,各派出所接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或举报电话后,应第一时间联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上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白沙黎族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说明。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终止时间由白沙黎族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另行通告。

关键词: 白沙黎族自治县 县公安局 终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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