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海口这6只电动“醉猫”酒后被查

来源:椰网 2022-04-12 09:27:46

4月1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被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姓名:王某斌

车牌:无车牌

身份证:4601031995****277X

违法路段:龙泉镇龙泉大道

酒精检测值:307mg/100ml

姓名:李某泰

车牌:海口897081

身份证:4601021997****0513

违法路段:侨中路路段

酒精检测值:68mg/100ml

姓名:李某鸿

车牌:海口098707

身份证:4600271996****2313

违法路段:侨中路路段

酒精检测值:54mg/100ml

姓名:王某明

车牌:海口096886

身份证:4601001961****0017

违法路段:人民三路口

酒精检测值:31mg/100ml

姓名:陈某峰

车牌:海口0068528

身份证:4601001974****0316

违法路段:金垦路

酒精检测值:29mg/100ml

姓名:王某益

车牌:海口199750

身份证:4600041982****3618

违法路段:龙泉镇龙泉大道

酒精检测值:51mg/100ml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公安交警 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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