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项目纳入医保报销

来源:椰网 2022-04-06 10:41:59

近日,省医保局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海南实际提出贯彻意见(下称《意见》),及时调整优化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政策措施,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海南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同时调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新冠治疗用药。

根据《意见》,海南参保人员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且符合规定条件的相关费用,按海南现行医保规定支付,即住院期间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按照甲类项目与其他住院医疗费用一并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结算支付,门诊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按照海南现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执行。

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按照“技耗分离”原则分别制定医保支付限额。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项目和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支付限额,随价格变化进行动态调整,高于支付限额的按支付限额支付,低于支付限额的按实际价格支付。参保人员在已纳入定点协议管理的零售药店购买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可通过个人账户支付。

《意见》还明确,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下称《诊疗方案(九版)》)新增药品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政策执行。中药饮片(含颗粒剂)须严格按照《诊疗方案(九版)》基础方剂中的配方和用量使用,才能按规定报销;其他药品也必须严格按照《诊疗方案(九版)》规定的使用条件方可报销。新增的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由医疗机构按照企业与有关部门沟通一致的价格采购,按规定支付。对于《诊疗方案(九版)》调出且不在基本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在《诊疗方案(九版)》发布之日起停止医保支付。

关键词: 病毒抗原 检测试剂 新型冠状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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