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海口这五只“醉猫”酒后骑电动车被查

来源:椰网 2022-04-04 17:45:10

3月29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被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姓名:曾某华

车牌:海口309304

身份证:4600301992****6611

违法路段:金龙路

酒精检测值:134mg/100ml

姓名:钟某

车牌:海口865208

身份证:5137011998****463x

违法路段:金龙路

酒精检测值:154mg/100ml

姓名:陈某江

车牌:海口0074687

身份证:4600281982****2017

违法路段:金龙路口

酒精检测值:86mg/100ml

姓名:郑某

车牌:海口005542

身份证:4600031986****0616

违法路段:金龙路口

酒精检测值:145mg/100ml

姓名:柯某武

车牌:海口770380

身份证:4601001971****0339

违法路段:金龙路口

酒精检测值:113mg/100m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醉酒驾驶 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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