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海口5人被曝光!

来源:椰网 2022-03-28 17:48:29

3月28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被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姓名:何某天

车牌:海口188686

身份证:4601031979****093X

违法路段:海秀东路

酒精检测值:70mg/100ml

姓名:文某堂

车牌:海口284286

身份证:4600071994****4976

违法路段:海秀东路

酒精检测值:62mg/100ml

姓名:陈某华

车牌:无车牌

身份证:4600281980****0815

违法路段:海秀东路

酒精检测值:217mg/100ml

姓名:王某裕

车牌:无号牌

身份证:4600271987****2012

违法路段:蓝天路

酒精检测值:118mg/100ml

姓名:李某泰

车牌:海口011609

身份证:4600021992****4915

违法路段:红城湖路与琼州大道交叉口

酒精检测值:21mg/100m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道路交通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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