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创新型省份建设指标有哪些?回答来了
3月24日,海南省新闻办召开《海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规划处处长李海璇在会上介绍,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指标包括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38个三级指标,其中必须达到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刚性指标有5项。
李海璇表示,在科技部的指导下,参照国家“建设创新型省份指标体系”,结合《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海南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指标包括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38个三级指标,基本体现了我省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特征、发展水平,基本符合科技部鼓励地方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原则。其中必须达到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刚性指标有五项,包括“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党委、政府出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或意见及配套政策,拥有能抓创新、会抓创新、抓好创新的科技管理队伍”等。
此外,体现海南特色的指标包括“陆海空”领域创新指标,在种业科技创新方面,包括种质资源信息存储量、全国育成农作物新品种经过南繁的比重、生物育种专区培育新一代生物品种占全国的比重;在深海科技创新方面,包括国际先进的大型深海装备集群、累计组织深海科考航次、累计转化重大原创深海技术;在航天科技创新方面,包括运载火箭年生产能力、小卫星年批量生产能力”,其他体现海南特色的创新成效指标还包括人均寿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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