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制、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及虚假广告宣传产品,乐东一按摩店被罚5万元
3月19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乐东佛罗福塘保健按摩店因配制、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及虚假广告宣传产品,被罚款5万元。
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0月15日对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福塘村六队2号的乐东佛罗福塘保健按摩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乐东佛罗福塘保健按摩店于2021年8月开始生产、销售祛痛液王产品。该祛痛液王产品是用高粱酒和三七、骨碎补、土鳖虫、红花配制而成,并未含有标签上标识的桃仁、透骨草、丁公藤、川芎和麻黄成分,同时乐东佛罗福塘保健按摩店也无法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科学证明材料来证明其含有标签上标识的功能主治;乐东佛罗福塘保健按摩店为了让产品有更好的卖点,增加产品销量,提高利润,通过标签标识虚假成分和功能主治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执法人员查明,该祛痛液王产品的标签是在网上购进,购进价格为0.18元/张,因标签上还标有其他法定要求的内容,所以未能单独计算标签上标识虚假内容的印刷费用;乐东佛罗福塘保健按摩店将该产品放置其网店上广告宣传销售也未能提供相关的广告费用凭证,产品标签标识虚假广告内容也未能提供设计、制作、发布等广告费用凭证,故该产品的广告费用无法计算;自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乐东佛罗福塘保健按摩店共生产了59瓶的祛痛液王产品,其中已销售了17瓶,销售价格为26.9元,成本为16.3元,上述产品的违法货值金额1587.1元,违法所得180.2元。
据介绍,因配制、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及虚假广告宣传产品,2月28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责令乐东佛罗福塘保健按摩店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且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此外,对乐东佛罗福塘保健按摩店进行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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