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意见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这种情况一次性补贴1500万元
3月18日,海南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对被评定为国家一级博物馆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500万元;支持海口、三亚和儋州等中心城市规划建设高水平非国有博物馆集群。本意见自3月17日起施行。
意见提出,鼓励利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国有博物馆建设;鼓励各市县利用古村落、古建筑、景点景区集中设立非国有博物馆;鼓励在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利用有一定价值的历史建筑群设立非国有博物馆;鼓励利用工业楼宇、废弃工厂、商业建筑群等集中建设非国有博物馆。
新建、改扩建非国有博物馆出资在2000万元及以上,经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建设标准认定,符合开放条件的,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出资总额5%的一次性项目建设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对在非国有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中,被评定为国家三级博物馆的非国有博物馆,给予一次性补贴800万元。对被评定为国家二级博物馆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万元。对被评定为国家一级博物馆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500万元。定级补贴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纳入财政支持的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补助范畴。非国有博物馆的用水、用电和用气,参照国有博物馆收费标准执行。非国有博物馆建设需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符合规定的实行减半征收。对非国有博物馆建设资金国内贷款部分,适当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支持海口、三亚和儋州等中心城市规划建设高水平非国有博物馆集群,博物馆集群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并按相关规定依法供地。集聚一批文化附加值大、产业动能足、科技含量高的高水平非国有博物馆,加快建成世界级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和世界级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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