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海口6只“醉猫”被查

来源:椰网 2022-03-18 14:16:36

3月18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被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姓名:钟某厦

车牌:海口797683

身份证:4600271984****6639

违法路段:大英三西路

酒精检测值:233mg/100ml

姓名:罗某阳

车牌:海口A16439

身份证:5003821988****5992

违法路段:白龙南路白龙新村

酒精检测值:56mg/100ml

姓名:易某

车牌:海口840544

身份证:4521321971****0316

违法路段:灵山镇新市区红绿灯路段

酒精检测值:49mg/100ml

姓名:郑某智

车牌:海口 0091695

身份证:4601021996****151X

违法路段:大英山西三路

酒精检测值:134mg/100ml

姓名:朱某松

车牌:海口072093

身份证:4600251993****3311

违法路段:大英山西三路

酒精检测值:159mg/100ml

姓名:王某炳

车牌:海口290414

身份证:4600271995****6617

违法路段:大英三西路

酒精检测值:187mg/100ml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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