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5公斤含有防腐保鲜剂的馒头,万宁后安亚团茶店被罚5万元

来源:椰网 2022-03-17 18:14:51

3月17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生产销售含有防腐保鲜剂的馒头,万宁后安亚团茶店被罚款5万元。

据介绍,万宁后安亚团茶店(万宁市后安镇兴安西街)生产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1/11/26的馒头,检验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梨酸及山梨酸钾是食品防腐保鲜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面制品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3月17日发布的不合格食品(馒头)核查处置通告显示,万宁后安亚团茶店生产加工该批不合格馒头共5公斤,已全部销售使用完毕,因该批次产品销售时间距离发现问题时间较久,产品已被使用,召回数量为零。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作出万宁后安亚团茶店没收扣押的西点奶油夹心奶酪味(可丝达馅料)4包,没收违法所得250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 山梨酸及其钾盐 国家标准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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