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海口6只“醉猫”被抓现行

来源:椰网 2022-03-16 09:51:19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近日,海口公安交警曝光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姓名:陈某明

车牌:海口0135088

身份证:4600041992****0873

违法路段:彩虹天桥路段

酒精检测值:153mg/100ml

姓名:林某松

车牌:海口790187

身份证:4600041973****2030

违法路段:明珠广场路段

酒精检测值:92mg/100ml

姓名:邓某硕

车牌:无

身份证:4690242001****6015

违法路段:明珠广场路段

酒精检测值:89mg/100ml

姓名:张某涛

车牌:海口0036749

身份证:3706831979****59816

违法路段:明珠广场路段

酒精检测值:86mg/100ml

姓名:温某军

车牌:无

身份证:5137011988****4517

违法路段:明珠广场路段

酒精检测值:30mg/100ml

姓名:张某云

车牌:无

身份证:4211221988****6817

违法路段:明珠广场路段

酒精检测值:63mg/100ml

关键词: 明珠广场 电动自行车 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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