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50万辆电动车上牌!海南交警提示:乱收费可举报

来源:椰网 2022-03-08 19:58:26

3月8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全省公安交警系统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部署推进我省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登记上牌工作,分析近期各地在集中登记上牌和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确保登记上牌和窗口服务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据介绍,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推动《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顺利实施,省交警总队决定自2022年1月1日,在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统一行动工作,截至3月7日,全省累计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518136副,其中发放新国标号牌261382副,旧国标号牌3981副,过渡期临时号牌252773副。为方便群众,截至目前,全省共设立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点985家,其中“带牌销售”网点713家,设立“带牌销售”网点较多的市县是海口(204家)、儋州(127家)、三亚(78家)、陵水(73家)、文昌(62家);临高、澄迈、定安、五指山、琼海、儋州等市县交警支、大队积极推动当地公安派出所参与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全省共有77个公安派出所参与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琼海创新服务方式,推动在乡镇政府政务中心、村委会设立登记上牌点,入村、入户开展登记上牌,打通农村偏远地区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五指山、澄迈、屯昌、乐东、洋浦等市县主动开展“流动办”,组建上牌小分队,在人流、车流量大的街区、商场开展登记上牌,提升了便民服务成效。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省持续加强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今年1-2月份,全省共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125849辆,同比上升1472.12%。

省交警总队指出,当前全省登记上牌服务效能还有待加强:一是城乡登记服务网点分布不均衡。部分市县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主要集中在城区,乡镇上牌网点少,且未经常性开展“上门办、流动办”上门服务,不便于群众就近上牌。二是部分市县公安交管窗口人员配备不足、服务不到位,存在群众排长队、来回跑、上牌难等不便民、窗口服务效能不高的问题。三是温馨提示告知不够,特别是在系统和网络出现故障期间,没有做好宣传提示和引导。

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社会代办登记网点的增加,违规收费问题时有发生,近期交警总队陆续接到群众投诉或反映我省部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点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时,存在强制销售保险、变相以购买保险可优先办理上牌业务,电动摩托车上牌违规收取照相费、拓印费、复印费及服务费等问题。为此,省交警总队明确:

1、进一步规范报考摩托车驾驶证规费收取工作。自3月8日起,报考摩托车驾驶证的考试费和驾驶证工本费应当由考生本人自行缴纳,不得由他人代收代缴。在3月8日前,属于驾校培训的学员已将考试费或驾驶证工本费交给驾校,而驾校尚未代替学员缴纳给公安交警部门的,驾校应当足额退还给考生,由学员自行向公安交警部门缴纳;属于驾校培训的学员已将考试费或驾驶证工本费交给驾校,且驾校已经将相关费用代缴纳给公安交警部门的,已缴纳费用仍可继续使用。

2.关于电动摩托车收费标准。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收取电动摩托车登记上牌费用 60元,具体为:号牌工本费 35元/副、行驶证 10元/本、登记证书 10元/本、临时牌 5元/张(不含邮寄快递费用,寄递费用由车主按规定自愿选择)。各代办、服务网点不得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号牌安装费、复印、照相费、拓印费及其他服务费用。

3.对开办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的,一律不得强制销售保险和变相销售保险。交警总队督察部门对各地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违规收费乱收费行为,或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的,一经查实的,将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公安交警 省交警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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