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海南将新建、改扩建30所公办幼儿园
2022年,“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实施进入第二年,海南自贸港建设和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进入攻坚之年,意义重大、节点特殊。3月4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海南省教育厅2022年工作要点》明确,今年海南省教育厅将着力做好42项工作,以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为引领,持续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和海南自贸港建设需要的教育。
实现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全覆盖
继续把“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实现“双减”优等生工作目标。出台海南省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严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动态清零无证培训机构。围绕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指导各市县开展常态巡查,坚决“防反弹”“防变异”。建设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内容等日常监管,实现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全覆盖。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清单,发布培训机构“白名单”。进一步推动落实好作业、手机、睡眠、读物、体质、考试六项管理和教学管理、教师教学、教师教研和学生学习四项常规。完善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指导机制,加强教辅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水平质量,促进课后服务规范化、多样化、课程化,逐县逐校落实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推广使用国家和我省优秀免费线上教学资源,制作推出“海南家庭教育微课堂”,推广《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做好家校社协同育人,加强“双减”工作舆论宣传引导。
推动中小学游泳教学常态化
深化“阳光快乐”教育,把海南学生“特色印记”品牌擦得更亮。健全红色人文、绿色生态、蓝色海洋和航天特色德育教育体系,开展中小学“红绿蓝”德育品牌活动展示评选活动,举办第二届全省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技能大赛,深入推动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宣传推广《海南省中小学阅读空间建设与管理指南》应用,遴选一批“最美阅读空间”,夯实支撑中小学生阅读素养提升的基础环境。出台《持续推进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若干措施》,巩固提升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成果,推动中小学游泳教学常态化。深化体教融合,推动琼中足球特色学校和海南师范大学国际足球学院加快建设,在海口、三亚、儋州、万宁分别设立“满天星”训练营,形成琼中女足发展新格局。完成初中教室照明改造、全省小学各配备一台AED自动体外除颤仪、全省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三项为民办实事事项。实施椰苗美育行动计划,培育一批省级美育示范学校和美育名师工作室。推进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全面加强涉农高校耕读教育,推进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开展中小学生职业启蒙教育。持续开展大中小学生劳动素养发展状况监测,制定中小学劳动教育清单,修订中小学劳动教育地方教材,研制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遴选一批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召开全省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会,在海口和三亚成立两个海南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推动构建家校医协同推进心理健康教育机制。
做强“学在海南=留学国外”品牌
深化教育对外开放。加快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2022年全面正式招生,做强“学在海南=留学国外”品牌,做好教育消费回流文章。大力推进中国传媒大学考文垂学院、北京体育大学阿尔伯塔体育休闲学院等一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立。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入驻高校学生总规模达到2500人。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新增签约同济大学等2-3所知名高校来海南办学。推动来琼办学国内知名高校海南分支机构分批分阶段注册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推动标志性、先导性项目德国比勒费尔德应用科技大学和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来琼独立办学落地;加快推进俄罗斯莫斯科动力学院、德国斯泰恩拜斯大学来琼独立办学和海口德威国际学校建设。鼓励省内高校开展高等教育国际化,支持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琼台师范学院、三亚学院等院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统筹指导高校举办国际会议和论坛。
新建、改扩建30所公办幼儿园
制定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并指导市县逐县制定实施方案,持续巩固学前教育“两个比例”成果。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指导市县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推动市县优化县域普惠性资源布局规划,增加城镇地区普惠性资源供给。新建、改扩建30所公办幼儿园,加强城镇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和乡村幼儿园建设。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加快培育并评估认定一批省级幼儿园。
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公民同招”
制定实施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意见,指导市县“一县一案”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加大对先行创建县的支持力度。制定实施《关于加大优质学位供给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支持推动海口、三亚等人口流入较多的市县有序增加学位供给,大力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城乡覆盖面。持续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巩固提升随迁子女就学保障成效,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公民同招”,指导有条件的市县探索稳步推进多校划片。
加强薄弱市县普通高中学校建设
制定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并指导市县逐县制定实施方案,加强薄弱市县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加快提高县中办学水平,推动尚没有省一级学校的屯昌、白沙、五指山加快创建工作。研制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指导意见。进一步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推进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全面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和国家级示范区、示范校建设。
力争建成3-4所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制定实施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研制特殊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力争建成3-4所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推动特殊教育从义务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两端延伸,增加残疾学生就读高等教育的机会。推进医教结合、融合教育、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试点工作。加强专门教育,出台专门教育和专门学校建设指导意见,指导第一批海口、东方专门学校招生办学,第二批三亚、儋州专门学校加快建设。编制实施海南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规划,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办好省属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
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5%以内
完善民办学校分类扶持、分类管理的政策措施,积极稳慎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和“公参民”学校治理。加快义务教育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科学精准施策,通过扩大公办学位供给、政府购买服务等多措并举,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5%以内。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范围。加强民办学校监管,做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年检工作。
推动海南医学院更名大学等院校设置工作
完善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出台《海南省“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加快构建“1+2+x”高等教育总体布局,支持海南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加快建设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海南大学生物医学与健康研究中心和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海南医学院更名大学等院校设置工作。引导高校聚焦服务海南自贸港“3+1”产业体系,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推进第五轮省特色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争取教育部扩大海南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和单列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招生计划。实施省级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试办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继续实施“提质培优计划”,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遴选一批研究生优秀导师和教学团队。出台《海南省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遴选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开展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出台《海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和《海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加强指导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等重点园区人才培养工作,强化高校异地培养研究生管理。加强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建设,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完成省下达高校2022年度R&D经费投入目标。
招聘800名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
拓宽师资队伍补充渠道,组织实施2022年义务教育特岗教师计划及省级农村学前教育教师招聘专项计划,招聘800名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加强工资待遇保障,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会同省住建厅加快基层教师安居型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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