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报道:提升未成年“抗病毒”能力 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宣讲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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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记者傅文婧、通讯员陈嘉音9月21日报道: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精神,积极落实上海法治文化节主题内容,9月21日下午,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宣讲团启动仪式在上海市团校顺利举行。仪式由上海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指导,上海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主办。
“这部条例,来自于无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者的实践经验,又将反过来指导我们开展今后的工作。”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黄冰洁说道。随着普法宣讲团的成立,标准引领、专业保障、基层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支持体系正在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我觉得我见证了历史。”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黄冰洁心中感慨颇深。她告诉记者,《条例》的出台,意味着上海作为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发源地,终于将30余年来在不良行为的干预、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重新犯罪的预防、社会力量协同发力等方面形成的宝贵探索,用法律的形式进行了提纯。
在现场,条例中“预防支持体系”作为创新设立的亮点之一频繁被提及。超前预防包括对未成年人广泛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对困境未成年人的重点预防,主要在学校和家庭开展。
启动仪式上,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黄冰洁、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玉霞、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督导王珮珺等3位市级宣讲团成员代表围绕《条例》精神,分别介绍了各自领域中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为宣讲团成员代表颁发聘书。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原上海海关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肖建国为全体宣讲团成员进行授课培训。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宏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社会性、系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协同作为。要适应形势发展所需,继续在“谋”字上求突破,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在新起点上再出发、再提质;要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继续在“抓”字上下功夫,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战线步调一致、握指成拳;要强化责任担当作为,继续在“落”字上见实效,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落在实处、走在前列。
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主任周建军在致辞中表示,《条例》的施行对于我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下一步,市区两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宣讲团成员要充分认识预防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和价值性,进一步明确宣传的重点;要从未成年人特点出发,进一步丰富宣讲的形式;要做到宣法和贯法的有机集合,进一步强化宣讲的成效。
据了解,团市委、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已组建120人的市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宣讲团队伍和200人的区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宣讲团队伍,其成员既有党政机关的实务工作者、高校及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也有深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一线的律师和青少年事务社工。
下一步,市区两级共青团组织将会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部门和单位,围绕《条例》构建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责任体系、支持体系、教育体系、分级干预体系等特点,组织市区两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宣讲团开展好宣讲,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宣讲活动走深走实,进一步筑牢本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墙,为平安上海建设、法治上海建设做出贡献。
关键词: 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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