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多措并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体现在这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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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张艺 许文玉 摄影报道)3月8日,海南省首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新闻发布会举行。一直以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那么,省委政法委是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发布会上,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室主任颜冬秋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颜冬秋表示,省委政法委作为省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省平安办的设在单位,始终高度重视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充分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协调政法机关和平安建设责任单位,积极响应新时代妇女儿童工作的新期待,深入开展涉妇女儿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宣传,依法处理和打击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为儿童成长、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统筹纳入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省委政法委始终坚持把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有效打击针对妇女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权益维护工作作为平安海南、法治海南的重点工作,列为全省市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重要内容,并牵头起草《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方案》,经全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于2月9日印发文件(琼厅字〔2023〕1号)。不断压实各有关部门责任,推动解决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形成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是推动多元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统筹协调相关平安建设责任单位,推动在全省18个市县建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推动警调对接、检调对接等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巾帼志愿者、妇女维权骨干作用,打通在服务妇女儿童纠纷多元化解中的“最后一公里”。同时,坚持源头治理,每年在全省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每次都把婚姻家庭纠纷作为重点,有效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理在小。
三是推动加强司法保障。省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并从建机制、搭平台推动解决。如:要求政法机关对监护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或者因不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等监护侵害行为,按规定签发告诫书或保护令,依法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保护救助等形式进行干预。督促公安机关要对隐患严重的家暴报警案事件发放告诫书,告诫书数占家暴报警数的15%以上,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数占申请数不低于50%;为进一步统筹全省各级、各有关单位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有效减少和预防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家庭暴力、“民转刑”案件,海南省委政法委、省妇联、省高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六部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南省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夯实平安海南建设基础。
四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省委政法委坚持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重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督促推动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职能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如:中央出台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为更好地推动该制度在我省的落实,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省平安办及时将此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平安海南考评内容。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视情况通报、约谈,直至依法依纪实施挂牌督办、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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