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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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徐明锋柯育超摄影报道)3月3日上午,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在海口举行《海南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邱烈飞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如何贯彻执行好《海南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和《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的举措。
“为了贯彻执行好《海南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和《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我们将从4个方面努力。”邱烈飞说,一是强化规划管控。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管住“总开关”,守住“总阀门”,持续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加快完成省和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和实施,在规划中落实并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动城镇紧凑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
同时,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优先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的区域及亩均效益好的项目倾斜,落实落细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混合用地等差别化供地方式,降低企业用地资金压力,深化以“对赌协议+极简审批”为核心的标准地制度改革。
此外,推动土地复合利用。坚持推动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用“地下”换“地上”,落实基础设施节约集约用地论证专章分析要求,鼓励“五网”线性基础设施并线规划和混合利用建设,扩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范围,用资金、技术换空间。
邱烈飞还说,要拓展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领域。坚持将节约集约向海域、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全领域拓展,在“标准地”基础上,探索建立“标准海”制度,建立重点行业用海节约集约利用技术标准体系,持续提升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投资强度和产出率,探索建立低效利用海域退出机制。全面实施绿色矿山建设,持续开展矿山动态监测,强化矿山开发利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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