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独家】10人落网,涉案金额1154万元,万宁警方反诈追逃不停歇!

来源:平安万宁 2023-02-16 23:05:32

连日来,为持续巩固并扩大“扫诈1号”专项行动战果,万宁警方针对“断卡”线索快核、快查、快处置,积极拓宽打击思路,深入开展线索挖掘,对本市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网上在逃人员以及重点目标“两卡”人员实施收网抓捕行动。据统计,万宁警方反诈、网警、派出所等警种通力协作,形成严打严查高压态势,5天内连续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共计约1154万元。


(相关资料图)

2月6日,万宁警方利用元宵佳节有利时机,对涉电诈在逃人员逐一进行梳理,发现在逃人员罗某潜逃回至兴隆区家中。得此线索后,民警即刻对嫌疑人家附近进行摸排、布控,一举将其抓获。目前,罗某(男,37岁)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万宁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2月7日,反诈大队在梳理涉电诈网逃人员时发现,在逃人员蔡某圣已返乡。获此线索后,反诈大队民警立刻对该线索进行摸排,经过缜密侦查、分析研判,成功锁定了蔡某圣的落脚点。经缜密布控和数十小时的蹲守,民警终于在万城镇万利隆小区将逃犯蔡某圣(男,23岁)抓获。

2月8日,反诈大队发现涉电诈在逃人员黄某飞在万宁市附近活动,该人系万宁市本地案件嫌疑人上线。获悉情况后,民警立即部署抓捕工作,并多次到其家中开展思想工作,向其家属宣讲法律法规,讲清利害关系,规劝黄某飞投案自首。当日下午,黄某飞(男,53岁)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月8日,反诈大队接到北京警方的协查请求,协助抓捕涉嫌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黄某兰。反诈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在万城镇锦虹酒店成功抓获嫌疑人黄某兰。经审查,黄某兰在明知将银行卡出售他人属于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依旧将银行卡借给他人从中获利,该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涉案金额约150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对黄某兰(女,32岁)刑事拘留。

2月9日,反诈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因涉嫌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被网上追逃的许某仁(男,30岁)在万城镇有活动轨迹,该人涉案金额240万元。获此线索后,民警主动出击,昼夜对该线索进行摸排、布控,最后锁定了许某仁的落脚点。当日下午4时许,办案民警将许某仁成功抓获。目前,许某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2月10日,反诈大队经工作成功锁定涉嫌帮信嫌疑人王某顺(男,28岁)和涉嫌诈骗在逃人员陈某坚(男,38岁)、余某俊(男,28岁),民警先后奔赴万宁市兴隆农场市场、万城镇至尊酒店、万城镇南国商业广场成功将该3人缉拿归案。

当晚,办案民警马不停蹄,又协助广州警方在我市抓获有嫌疑正在实施交易“两卡”行为的嫌疑人李某梅(女,34岁)、杜某平(男,41岁)。

1.4个“不”

1、“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管不法分子使用什么甜言蜜语、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

2、“不透露”。任何情况下,均不透露个人身份信息、支付密码、验证密码、金融信息严保管。

3、“不转账”。陌生人提到转款、汇款必须核实。

4、“不刷单”。不参与任何与“刷单”相关的事情。不要有“贪图便宜”、“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的心理。

2.6个“一律”

1、只要陌生人一谈到银行卡要转账,一律挂掉。

2、只要陌生人一谈到中奖了要先交税,一律挂掉。

3、只要一谈到“电话转接公检法”,一律挂掉。

4、陌生电信让人点击不明网址链接,一律不点。

5、微信不认识的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

6、一提到“安全账户”,一律删掉。

3.8个“凡是”

1、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都是骗子。

2、凡是叫你汇款到“安全账户”,都是骗子。

3、凡是通知中奖领奖要先交钱,都是骗子。

4、凡是通知“家属”出事要先汇款或转账,都是骗子。

5、凡是在通话中索要银行卡信息及验证码,都是骗子。

6、凡是让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都是骗子。

7、凡是自称领导要求汇款或转账,都是骗子。

8、凡是陌生网站要登记银行卡信息,都是骗子。

关键词: 涉案金额 信息网络 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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