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短讯!事发三亚!一男子撞伤人后逃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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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力萍)近日,记者从三亚交警获悉,三亚交警抓获一名肇事逃逸车辆驾驶人梁某,因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驾驶证记6分。
据了解,1月28日,三亚交警崖州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称,崖州区糖厂某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皮卡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造成二轮电动车驾乘人员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接到报警后,崖州大队处理民警立即赶往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并询问伤者相关情况。因事发路段位于乡间小路,岔路口较多,周边监控设施较少,且发生事故后伤者由于紧张,只记得肇事车辆是一辆白色皮卡车以及车辆牌号中的两位数字。这为该案件的办理增加了难度,事故处理民警一时无法准确掌握肇事车辆的具体信息。
经过调取多个路段监控视频和多方走访调查,最终从大量信息中锁定了肇事逃逸车辆及驾驶人。随后,事故处理民警依法口头传唤涉案车辆所有人梁某,督促其到交警崖州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受调查。经询问,当事人梁某如实陈述其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
三亚交警提示,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逃逸的,视情节承担三种法律责任。一是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二是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按照《刑法》第133条规定,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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