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2023年度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省级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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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决定组织各市县和省属学校申报2023年度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省级奖补资金。市县所属学校(含民办学校)和省属学校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组织开展研学实践活动的均可申报奖补资金,研学实践奖补资金的奖补对象为四年级至八年级、高一至高二年级学生,其他年级段的学生不予以奖补。
据了解,2018年,省教育厅等1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地方财政要加大对研学旅行的支持力度,建立以奖代补的经费保障机制,对四年级至八年级、高一至高二年级学生按每生每年1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奖补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从2019年开始,省属学校所需经费根据上年实际参加活动的学生数由省财政承担,市县所属学校(含民办学校)所需经费根据上年实际参加活动的学生数由省、市县按照5:5比例分担。开展活动所需经费不足部分由学生个人承担。根据省、市县按照5:5比例分担的原则,市县所属学校(含民办学校)申报研学实践省级奖补资金标准为50元/生/年,省属学校申报研学实践省级奖补资金标准为100元/生/年。
省教育厅指出,市县所属学校(含民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按照要求准备好材料后向当地市县教育局申报,由市县教育局审核汇总并盖章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省属学校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研学实践省级奖补资金下拨到学校后,专门用于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不得挪作他用。
据悉,各市县教育局和省属学校须将申报2023年度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省级奖补资金的材料,于2月15日前以正式公文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逾期不再受理。同时,为了更科学精准发放研学实践奖补资金,从2023年9月起,我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省级奖补资金将调整为按学年度统计发放,即统计每学年9月1日秋季学期开学起至次年春季学期暑假放假前所开展的研学实践活动。2023年春季学期开展的研学实践活动省级奖补资金将于2023年8月底进行统计,2024年初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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