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讯息!1月以来发生火灾182起,海南消防发布十条春节消防安全提示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李兴民 通讯员 钟坚)1月18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受低温天气影响,居民家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火灾致灾因素上升。进入1月份以来,海南省共发生火灾182起,其中电气火灾63起,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18起。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欢度佳节,勿忘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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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提醒,要正确使用家用电器,不让家用电器带“病”工作,避免长时间持续使用或频繁开关家用电器,不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使用电暖器或在电暖器周围堆放易燃物品,均可有效防止家庭火灾的发生。同时养成“人走电断”(即用完电器后切断电源)的好习惯。
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选择安全场地,切勿在加油站、柴草堆以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不可在建筑物室内、阳台、走廊等地燃放。燃放爆竹类的鞭炮时,最好将鞭炮悬挂在室外固定物体上,燃放烟花类的爆竹时,最好将烟花稳定地直立于硬地上,不要手持燃放。
春节期间用气频繁,当居民闻到家中有轻微燃气异味时,要仔细辨别和排除。如果确定有燃气轻微泄漏,要立即开窗开门,降低燃气浓度,并关闭阀门。同时,不要开关电器,如开灯、开排气扇、开抽油烟机和打电话等,以免产生电火花和电弧,引燃燃气。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车主,预防汽车火灾,要定期检修车辆油路、电路是否出现胶皮老化等情况。不要在仪表盘上放置打火机、清新剂等容易受热膨胀易燃易爆物品。一定要随车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检查,保证其完好可用。
对于电动自行车用户,充电时,应将充电器放置在比较容易散热的通风处,不要超长时间充电。此外,平时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电线、电路等方面的检查,防止接触不良引起接触点打火或发热,避免因线路老化、磨损而造成短路及串电事故的发生。
十条春节消防安全提示
1. 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节日值班巡查和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违规动火施工。
2. 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应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配置必要消防器材,组织专人加强消防巡查值守。
3. 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4. 外出时要做到“三清三关”,即清厨房、清阳台、清楼道、关燃气、关电源、关门窗;要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5. 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停放或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时间不宜过长,严禁“飞线”充电。
6. 进入宾馆酒店、商场市场等场所要留意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情,从最近的安全出口迅速逃生。
7. 切勿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乘坐各类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留意车内灭火器、安全锤位置。
8. 自驾出游,要提前对车辆的电路、油路进行检查,车上要配备有效的车载灭火器,不要在车内放置打火机、香水、空气清新剂等物品。
9.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有销售许可证的门店购买,在指定地点安全燃放,严禁在居民住宅区、加油站、文物建筑、山林、高压线等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10. 牢记“小火快跑,浓烟关门”。遇到火灾,可通过触摸感觉房门温度判断火情,如果走道尚未有火或烟雾较小时,应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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