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热点!海南:计划2023年新建10个省级农业品牌示范基地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1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农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2023年引导培育市县级优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累计30个以上、著名企业品牌累计30个以上,新建省级农业品牌示范基地10个。
目标:2025年打造著名企业品牌累计70个以上
计划利用三年时间,构建“省级带动、市县联动、企业互动”的农业品牌发展模式,以粮食、蔬菜、水果、畜牧、水产、茶叶等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培塑一批品质过硬、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知名度广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创建一批省级农业品牌示范基地。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3年定位为“基础建设年”。加强农业品牌建设规划,建立各级农业品牌建设领导机构,完善农业品牌运营管理机制和体系,推进农业品牌数字化管理,加大农业品牌宣传力度,加快五指山大叶茶和文昌鸡区域公用品牌培育。推进省级10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应用。引导培育市县级优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累计30个以上、著名企业品牌累计30个以上,新建省级农业品牌示范基地10个。
2024年定位为“品牌提升年”。在2023年工作基础上,打造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累计13个以上,市县级优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累计40个以上,著名企业品牌累计50个以上,省级农业品牌示范基地累计20个。
2025年定位为“效益呈现年”。在2024年工作基础上,打造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累计15个以上,市县级优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累计50个以上,著名企业品牌累计70个以上,省级农业品牌示范基地累计30个以上。
任务:抓5大体系建设
《指导意见》提出5大体系建设:一是品牌支撑体系建设,即制定农业品牌发展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明晰战略架构、战略目标、组织模式、管理体系及实施路径。制定实施品牌行动计划,实现全省各级农业品牌有序联动,鼓励市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逐步形成创建品牌、培育品牌、宣传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机制。
二是品牌标准体系建设,参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我省重点农产品全产业链建设,加快制定完善操作性强的各产业链生产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从农业生产环境、种子种苗、投入品管理、农产品分级、贮藏运输、包装标识等生产全流程入手,实现生产环境、生产过程、产品品质、加工包装全产业链品牌标准的全覆盖。
三是品牌宣传营销体系建设。搭建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商城,融合文旅康养项目开展我省农业品牌线上推介。利用品牌日、丰收节、冬交会、农交会、消博会等大型活动平台,举办农业品牌专场推介和农业品牌发布活动。推进海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与知名流量平台企业合作,鼓励经营主体在各大电商平台建立海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官方旗舰店。
四是品牌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我省农业品牌授权使用主体的监管,依照有关规定建立退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品牌农产品实行跟踪动态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农业品牌目录。建立群众评价机制,对授权使用主体及产品进行评价,提升我省农业品牌公信力和影响力。
五是品牌服务体系建设。做好自由贸易港政策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国际经贸规则下涉农政策对接,协助品牌主体用好用足政策红利,推动我省品牌农产品走向国内外市场。指导和支持农业品牌主体开展国际商标注册和产品产地认证,做好国际贸易规则等政策应用服务,促进品牌农产品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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