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速看料】曝光!海口这5只电动“醉猫”被查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12月20日,海口公安交警曝光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姓名:刘某平
(资料图)
车牌:海口189537
身份证号:5137221987****3397
酒精检测值:153mg/100ml
姓名:林某
车牌:海口069584
身份证号:4600281988****4016
酒精检测值:232mg/100ml
姓名:肖某师
车牌号:海口0408292
身份证号:4600061999****4813
酒精检测值:113mg/100ml
姓名:王某柳
车牌号:海口0308600
身份证号:4600261992****123X
酒精检测值:91mg/100ml
姓名:黄某
车牌号:海口0435050
身份证号:4601021988****1811
酒精检测值:148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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