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乐城先行区医疗药品器械管理规定新闻发布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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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符雄助)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博鳌乐城医疗药品监管局获悉,12月15日,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省药品监管局、乐城先行区管理局、乐城医疗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召开《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药品器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规定》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
据了解,《规定》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通过,共19条,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部以立法形式实行医疗药品器械一体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该《规定》有利于推动建立更高水平的医疗药品器械管理模式及与国际接轨的管理标准,为先行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有利于提高先行区医疗服务质量,更加有利于提高国内外患者来乐城看好病、用好药的信心,更加有利于促进医疗消费回流。
乐城先行区还举行了法规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下一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将紧紧围绕“发展乐城,法治先行,有你有我”的主题,聚焦《规定》中与先行区高质量发展紧密相关的重点条文和立法精神,通过更丰富的普法活动、更通俗的宣传形式、更深刻的专业解读、更广泛的社会传播,加快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加深乐城先行区乃至全社会对新法内容的理解与把握,以实际行动落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重要法治要求,营造共同关心、建设、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为乐城先行区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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