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快讯】征求意见!2023年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于今年12月26日开始缴费

来源:海拔新闻 2022-12-14 20:43:0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2月14日,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就《关于办理2023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缴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2023年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缴费于2022年12月26日开始。

官网截图


(资料图片)

《通告》指出,2023年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缴费于2022年12月26日开始,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凡办理2023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缴费的柴油车辆,必须缴清2022年12月31日以前的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实行年度统缴的车辆可根据需要选择全年、半年、季度优惠缴费(按照季度缴清的费额为应征费额的90%,按照半年缴清的费额为应征费额的85%,全年一次缴清的费额为应征费额的80%)。欠费车辆在补缴所欠规费后,可选择下一个缴费期内的统缴优惠,不享受欠费时间段内的统缴优惠。由于年度统缴期间包含春节假期,为了方便车主缴费,2023年通行附加费年度统缴办理时间顺延至2023年2月10日。春节假期2023年1月21日至27日可登录“海易办”线上办理。

同时,根据《海南省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减免暂行办法》规定,符合免征条件的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除拖拉机、三轮机动车、军队车辆、武警车辆以外)应在2023年第一季度到车籍所在地征稽部门办理免征手续;新增的免征车辆请在《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车辆的《机动车辆行驶证》和《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及复印件至车籍所在地征稽部门办理免征手续;属于城市公共汽车、农村客运班线的营运车辆必须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及复印件。

《通告》表示,为了快捷、方便车主办理缴费业务,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将增加多种缴费方式可办理缴费业务,车主可前往各市县征稽分局业务大厅、24小时自助缴费机;可通过“海易办”APP和微信小程序(登录“海易办”后搜索“海南通行费”即可)登录办理缴费业务。

疫情期间,广大车主前往各征稽分局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或办理其他业务时佩戴口罩。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海口市杜鹃路1号)不受理缴费业务,可前往各市县征稽分局征费大厅办理。

据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介绍,广大市民、社会单位对公告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可于2022年12月19日前以传真方式反馈至该局办公室,传真电话:0898-68682068。

咨询举报热线电话:0898-68606060。

各市、县分局咨询电话:(区号0898)

海口分局66565923

琼山分局65988812

港口分局66126108

稽查局66126119

文昌分局63286191

琼海分局62935030

万宁分局62223597

陵水分局83327380

三亚分局88868061

定安分局63822157

屯昌分局67812331

五指山分局86622290

琼中分局86238118

保亭分局83668415

澄迈分局67622737

临高分局28285209

儋州分局23882020

洋浦分局28816807

白沙分局27722738

昌江分局26651857

东方分局25595818

乐东分局8552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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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机动车辆 车辆行驶证 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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