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这5家市场主体被罚款合计11万元,涉及虚假宣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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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2月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分局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开出罚单,其中,海南鑫盛石业有限公司、海口鑫哲凯石业有限公司、海南冰汇达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米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海口江东新区海岛妈妈食品店这5家市场主体被罚款合计11万元,涉及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虚假宣传。
据悉,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方面,海南鑫盛石业有限公司的4台桥式起重机分别于2012年和2014年开始在海口市丘海大道海南金盛达建材商城B8、B9号商铺内使用。海南鑫盛石业有限公司的4台桥式起重机自2022年6月1日至现场检查时,仍未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定期检验,在超出桥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有效期后,海南鑫盛石业有限公司依然继续使用上述桥式起重机3个月时间。11月25日,海南鑫盛石业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
海口鑫哲凯石业有限公司在海南金盛达家居建材商城内为钢结构B区B01-01-07-1号的商铺使用1台电动单梁起重机,该电动单梁起重机自2022年8月1日至现场检查时,仍未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定期检验,在超出电动单梁起重机定期检验有效期后,海口鑫哲凯石业有限公司依然继续使用上述电动单梁起重机1个月时间。12月1日,海口鑫哲凯石业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
海南冰汇达实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开始在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高坡下村638号的商铺内使用装有两条压力管道的制冰设备。压力管道自2022年3月7日至10月21日现场检查时,海南冰汇达实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监督检验申请,海南冰汇达实业有限公司制冰设备上的两条压力管道未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依然继续使用上述压力管道7个月时间。12月1日,海南冰汇达实业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
在虚假宣传方面,海南米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开设网店,网店名称为椰汁工厂店,网店主要销售各种规格的椰树牌椰子汁和菊花茶等产品,其中正宗椰树牌椰子汁、正宗椰树牌蜂蜜菊花茶两种产品图片上标注有“专卖店”字样及店铺名称含有“工厂店”字样,海南米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提供宣传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海南米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网店上作虚假宣传行为。11月17日,海南米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
海口江东新区海岛妈妈食品店位于海口市江东新区桂林洋大道美善111号,其在淘宝网开设的网店名为“海南特产工厂直营店”,店内销售的“南国纯椰子粉”“春光芒果干”“春光椰奶清补凉”等产品的宣传图片含有“工厂直营店、工厂价”等内容。海口江东新区海岛妈妈食品店未经授权,在“南国纯椰子粉”“春光芒果干”“春光椰奶清补凉”等产品擅自使用“工厂直营店、工厂价”作宣传,引人误解,系在网店上作虚假宣传行为。11月17日,海口江东新区海岛妈妈食品店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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