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门!在文昌实施环境违法行为,这5人被罚款合计50万元

来源:海拔新闻 2022-09-06 15:37:38


(资料图)

9月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针对实施“利用私设暗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利用渗坑的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9月5日向5人开出罚单,罚款合计50万元。

据介绍,麻某勇(浙江省缙云县五云镇人)、沈某明(浙江省仙居县横溪镇人)、李某(浙江省缙云县双川乡人)、王某锁(浙江省仙居县白塔镇人)均在海南省文昌市经营项目。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12月3日对麻某勇进行调查,于2021年12月15日对沈某明进行调查,于4月14日对李某进行调查,于4月17日对王某锁进行调查,发现麻某勇、沈某明、李某、王某锁均存在“利用私设暗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此外,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3月15日对郑某(海南省文昌市东郊镇人)进行调查,发现郑某存在“利用渗坑的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据悉,因实施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麻某勇、沈某明、李某、王某锁、郑某5人分别被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10万元。

关键词: 违法行为 水污染物 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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