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销售不合格柴油 海南一公司加油站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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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记者了解到因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柴油,今年8月,海南陵水华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清水湾加油站)被处罚。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明,海南陵水华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清水湾加油站)于2021年5月13日向海南富山油品仓储有限公司采购了200吨车用柴油,支付货款给洋浦富山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海南陵水华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清水湾加油站)依据车用柴油的需求量分批次派车到海南富山油品仓储有限公司装运。2021年9月15日,海南陵水华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清水湾加油站)从海南富山油品仓储有限公司装运了32742升车用柴油。2021年9月24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监测机构对该批次车用柴油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该批次车用柴油“闪点(闭口)”项目不符合GB 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依据《2021年海南省车用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海南陵水华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清水湾加油站)收到检验报告后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检,经复检,该车用柴油“闪点(闭口)”项目不符合GB 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要求,复检结果不合格。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最终认定海南陵水华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清水湾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柴油的违法事实。
另查明,该批次车用柴油的购进价为6030元/吨,以升为单位计算购进价为5.07元/升,销售价格为6.76元/升,货值金额为221335.92元,违法所得为55333.98元。
据悉,针对海南陵水华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清水湾加油站)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柴油的违法行为,8月19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陵水华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清水湾加油站)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5333.98元、罚款221335.92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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