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速看!2年3罚,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共被罚没1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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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9月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生产不合格黑芝麻酱,并销往海口市15家超市,近日,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没款65106.9元,这是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自2020年12月22日以来第三次被罚。
据悉,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海口市南海大道265号)生产的黑芝麻酱(生产日期:2022-01-10,规格:238克/瓶)经抽样检验,酸值(以KOH计)(以脂肪计)项目实测值为3.3Mg/g,标准指标为≤3.0mg/g。酸值项目不符合LS/T3220-2017《芝麻酱》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9月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经查明,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25瓶,销往海口市15家超市,召回数量为189瓶,销售数量为36瓶。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酸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黑芝麻酱,被没收违法所得106.9元、罚款65000元。
商报记者另悉,自2020年12月22日以来,两年内,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已经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3次,罚没款共计138942.82元。其余两次被处罚具体情况为:2020年12月22日,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因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监测项目超限量问题产品,被罚款64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23.92元、警告。
2021年10月8日,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的“调味香芝麻油”定量包装食用油的平均实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被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96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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