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时快讯】希荻微(688173):希荻微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中财网 2023-04-21 09:58:56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资料图)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将 2022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董事长 TAO HAI(陶海)先生、独立董事黄澄清先生及独立董事徐克美女士,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徐克美女士担任。3位委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 1/2,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

二、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并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会议议案
12022年4月20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审阅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财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会议议案
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22022年 8月22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2022年10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内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其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二)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准时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发表了相关的审阅意见并将审阅后的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和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督,我们认为公司己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并适时对运行中发现的缺陷进行修改和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规定。

(五)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听取各方意见,以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推动公司内控管理水平提高与防范经营风险、健全财务管理与合法合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推动公司内部治理不断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以下无正文)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 4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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