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速讯:承揽合同有没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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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揽合同有没有优先受偿权
承揽合同不一定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承揽合同是不享有优先受偿的,一般对担保财产才能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具有法定性,不以当事人事先存在特别约定为必要。找法网提醒,在同一建设工程上存在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与其他债权人的抵押权竟合时,根据法定约定优于约定,即有法定从法定,无法定按约定的一般原则,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效力优于抵押权,也就是说,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工程款受偿顺序位于抵押权人之前。
三、承揽合同优先受偿权怎么提出
优先受偿权的主张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商行使,一种是诉讼行使。
在法定优先权成立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此催款通知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只有当发包人在该合同期限届满时仍未支付,承包人才能就该建设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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