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零容忍”态度应对食品安全问题 上海集中公开销毁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
11月13日,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市农业农村委,在上海市金山区举行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罚没物品集中公开销毁活动。一批假冒的“茅台”“五粮液”“雀巢咖啡”等产品被倒入销毁池。通过现场销毁,表明了上海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依法、坚决、零容忍”的态度。
真刀真枪解决问题
记者在销毁现场看到,一瓶瓶假冒伪劣酒水饮料被倒入销毁池,通过倒入染色颜料,进行集中现场销毁。
现场销毁罚没酒水饮料。刘浩/摄
公开销毁的罚没物品。 刘浩/摄
据统计,本次集中销毁活动共销毁假冒伪劣食品1942.9千克、酒水饮料67.8升及假冒咖啡124箱,货值超过11.15万元。对联合行动罚没的其他物品,各区、各部门将陆续依法销毁。
上海市食药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许瑾表示,上海市高度重视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把专项整治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围绕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防止外卖食品污染的风险问题等工作重点,真刀真枪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据悉,本次罚没物品集中公开销毁活动是联合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展示了联合行动所取得的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效。
联合行动成效显著
记者了解到,10月30日至11月1日,公安部党委委员、反恐专员刘跃进率督导组赴上海实地督导检查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督导组认为,上海市在案件查办以及保健食品、校园食品、农产品、外卖食品安全整治等领域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整治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工作成效显著。
在案件查办方面,自9月11日联合行动开展以来,上海市共计查办整治食品安全问题案件2308件,其中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类664件、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15件、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21件、生产经营“山寨食品”商标侵权等假冒伪劣食品23件。公安机关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食药环节犯罪“昆仑”行动,侦破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59起,同比上升136%;抓获犯罪嫌疑人148人,同比上升160%;联合外省全环节侦破一系列品牌调味品案,涉案金额达1500余万元;捣毁白酒制假、销售窝点13处,涉案金额达6200余万元。
在保健食品整治方面,上海市共抽检保健食品262件(其中流通环节192件、生产环节70件),结果均为合格;上海口岸共进口保健食品12批次、26.52吨,无不合格情况;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共收到保健食品相关投诉举报及咨询129件(其中投诉55件、举报54件、咨询20件),均及时交办处理。共监测上海市主要大众传播媒介和互联网站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3131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47条,监测违法率1.5%,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95%发生在互联网媒体。持续推进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活动,全市组织科普宣传1325场次,接受科普宣传人次计6.9万。
在校园食品安全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1519人次,监督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11903户次,抽检食品2020件,约谈食品经营者320户,责令改正297户,警告88户,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8起,罚没金额28.9万元。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已达100%,“放心学校食堂”达标率已达97.3%。
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农业农村部门累计出动5244人次,检查2363场次,完成386个蔬菜、禽蛋、水产品等地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查,完成151个农药、兽药样品监督抽查,接受群众投诉举报10起,查处问题34个,已责令整改34起,立案查处行政执法案件3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起,通报公安机关相关案件线索4条;加强宣传指导,共组织指导培训184场次、2299人次。市场监管部门抽检了蔬菜、水产品等516件,对4件不合格样品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聚焦体制机制创新
许瑾表示,目前,上海对于食品安全案件处理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工作体制机制:首先是畅通举报系统,消费者可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其次,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案件查处的工作要求,对于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线索,依据《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及时调查核实,及时立案。再次,在食品安全方面强调“四个最严”,按照最严要求、最高标准进行调查查处。
“消费者本身也是食品安全的捍卫者。”许瑾呼吁消费者,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中,掌握更多的食品安全知识,促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养成。一旦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共同关注的食品安全氛围。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落实区、街镇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市场监管、公安、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专业监管职能,加大整治力度,形成工作合力,销毁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主体,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完善一批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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