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对“用完就退”须弥补规则漏洞

来源:东方网·东方快评 2023-10-09 11:08:45


(资料图片)

10月6日,山东菏泽一家网店工作人员发布视频称,山西太原一所小学的老师和家长订购十几套演出服,使用后要求退款,退回的演出服扣眼都被剪坏,无法再销售,损失了上千元。记者联系到一位学生家长,对于商家所指的“恶意、白嫖”,她予以否认。

该事件引起很大关注,网络上几乎一边倒地支持店方起诉“不诚信”的教师和家长,因为在订购演出服过程中,显然存在“用完就退”式恶意退货问题。涉事网店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在走司法程序,准备起诉对方。“肯定会要求对方道歉,这个问题很严重,不是钱的问题,是道德问题,人格问题。”

其实,只要按照正常逻辑推理,评判这件事孰是孰非并不是很难。家长作为消费者购买演出服,如果觉得衣服质量差,或者孩子在试穿后不合适,完全可以第一时间提出退货申请,为啥要等到孩子们穿了服装演出之后再来退货?先穿购买的服装,演出结束后便以“质量太次”为由要求退货,此举实在令人费解!

众所周知,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专门做出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也有极少数人利用这一规定占商家的便宜。像太原这所小学老师和家长的做法并非个案,如今年6月,在广州就曾发生过儿童节过后演出服被大量退货的闹剧,被退的演出服同样是汗渍斑斑……

平时,舆论往往更偏重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为消费者总处于弱势。但客观地讲,在“用完就退”这件事上,商家同样是“弱者”。遇到“用完就退”商家不该自认倒霉,而是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例如,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无法继续售卖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就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也明确,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而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才会被视为完好。当然,对于以其他方式恶意退货的行为,也要有所防范,这需要不断完善规则、优化制度设计。就是说,不让“用完就退”得逞需弥补规则漏洞,由此才能确保交易公平,做到买卖双方的“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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