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聚看点】以虚假信息“薅羊毛”获利25万元,还录视频教授他人,男子获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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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通讯员施迪、记者包永婷2月16日报道:为吸引新用户,一些网络电商平台会发放红包补贴。有些不法分子就盯上了这笔补贴,伪装成新用户来“薅羊毛”,甚至还向他人传授“薅羊毛”的方法来盈利。虽然每笔新人补贴的金额都不高,但是当持续不断的“薅”到一定金额后可能就会构成犯罪。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传授“薅羊毛”方法而获刑的案件。
普陀法院介绍,徐某的“生财之道”就是通过使用虚拟手机号码来修改IP地址,同时模拟定位下单位置,绕过电商平台的检测系统,伪装成虚假新用户。随后再使用自己的老账户邀请虚假新用户下单,同时骗取新人补贴和老用户佣金。
图片来自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徐某先从网上租赁了一批手机,再从网上购买了一些虚拟手机号,致使电商平台误以为是一个新用户,从而发放一个9到20元不等的新人补贴红包,以及20到40元不等的老用户拉新奖励。短短一年半的时间,徐某等人以此手法累计骗取25万元。
从2021年4月起,徐某在网上发布了大量的“薅羊毛”方法信息,并开始在线售卖的“薅羊毛课程”,教授他人以上述方法进行“刷单”套利。该套课程根据教授内容不同,还分别推出了1888元和3888元等不同的授课价位。徐某在教学过程中悉心教授:如录制刷单教程视频,打包套利所需要使用的非法软件等。甚至在学员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时,他还会远程进行投屏教学。“薅羊毛”学员之一卢某通过使用徐某所教授的“刷单”方法,骗取外卖平台新人补贴和老用户佣金共计31万余元。
最终,法院判决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判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卢某另案处理。
法官提示,在一般情况下,使用自己的真实信息,在遵守平台规则的条件下进行的真实交易,属于合法“薅羊毛”行为。相反,采用各种技术手段,伪造真实用户信息,进行交易套取资金的行为,在达到一定的金额数量后,有可能会触犯刑法。大众要注意区分合法“薅羊毛”和违法犯罪行为之间的区别,不要逾越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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