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观速讯丨他是上海这部新规的“发起人” 无障碍条例背后有故事
东方记者项颖知1月15日报道:《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今天在市人代会上表决通过正式出台,这让全程参与、见证这部立法的人大代表们都倍感振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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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到一年前的两会。潘书鸿代表提出关于加快制定上海市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管理条例的议案,引起了人大代表们广泛共鸣和复议,他所在的静安团也首次以全团名义将议案推向大会。
一年之后,议案成为现实。在潘代表看来,新鲜出炉的条例“厚”了,一年来草案几易其稿,内容从51条扩展到如今的80条;此外条例名称也变了……这背后有怎样的缘由和故事?
我们专访了潘代表,听听这位发起人、“老法师”眼中的无障碍条例。以下是他的讲述。
讲述人:上海市人大代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潘书鸿
“我关注这事缘于成长经历”
我二三年级时,爷爷因青光眼双目失明,生活一下子暗无天日,一度情绪很低落。那是上海的七八十年代,还没有无障碍概念。从此我成了爷爷的“拐杖”,搀扶、陪伴直到他多年后离世。这段经历让我对后天残障者的痛苦感同身受。
去年我们代表一起在上海一家无障碍宾馆模拟了一次盲人体验。漆黑的通道中,我凭着儿时经验每一步会“踢一脚”辨出前方的台阶,而没有经验的普通人进入黑暗一下就走得磕磕绊绊跌倒在地。
人对自己没有经历过的需求往往难以理解。其实不止是残障者和老人,人人都可能有需要无障碍关怀的时刻。这部法与每个人有关。
“设施改成环境,格局不同”
与不少国际城市相比,上海在无障碍的设施上有差距。我在东京看到,公交司机会放下专门的梯板方便残疾车驶入。而我们身边坐轮椅的残疾人要想自己上公交极其困难,还会被认为是给人添麻烦。又比如在香港,路口红绿灯都会发出“嘀嘀嘀”声导示,上海部分路口也有,但并不普及,而只要没普及盲人依旧不敢出门。
所以我们初拟的草案题目用了“无障碍设施”,初衷是推动完善硬件。提交到上海人大以后,通过公开征集、基层立法点等渠道吸纳到了更多人的智慧和来自社会的大量信息反馈,条例的内涵和外延在审议修改过程中被不断丰富,形成了今天“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名称。这就不仅包括了对硬件设施的要求,而是更注重软环境和理念倡导,这些在立法上都具有从无到有的里程碑意义。
“同步”两字为何重要?
从表面上看条例比初稿增加近30条,其实这些增加的内容更让这部法规的覆盖力提升到了新高度。
首先条例在政府职能上明确了20多个部门,这是最初我们想不到的。立法某种程度也是“权限管理”,要求这些部门各司其职去建设和完善无障碍环境。
另外很重要的是新规从法律上固化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维护“五个同步”要求:无障碍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为什么要求同步?比如老房子加装电梯,看上去是一件非常好的事,实际落地过程当中会有相当多的困难。
今后上海相关建筑、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在建造设计之初就把无障碍要素、设施纳入,后顾之忧就少了,社会也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
“法律最大功能不在处罚”
可能有人会问,这部新规是不是没有很多惩罚性条款?其实对于破坏无障碍设施等行为,我国其他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已有规定,在上位法中也将会有明确。
在我看来法律最大的功能,不在处罚,更重要的是告诉人们不要违法,起到引导教育作用,鼓励人去做善良的事。
期待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落地落实,为需要帮助的人群消除障碍、解除烦恼,提供更多理所当然的支撑,使互助包容的理念深入城市血液中,让上海这座城更有温度。
(题图摄影:柏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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